一、共同犯罪贪污罪辩护词怎么写?
刑事上诉无罪辩护: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律师事务所受被告王家属委托,指定我担任被告王一审辩护人,我们会见被告王,查阅档案材料,刚刚参加法庭调查,认真听取检察官公诉意见,现根据事实和法律辩护意见如下:
起诉书指控被告王某犯寻衅滋事罪不成立,不符合任何犯罪要求。
一是公安机关和公诉机关认定本案事实错误。
第二,从犯罪构成的主客观要素来分析,被告王是否构成犯罪:
首先,从主观方面,王没有犯罪的主观意图。
其次,客观地说,被告王没有犯罪。
因此,无论是主观上还是客观上,被告王都没有寻衅滋事犯罪的主观意图,也没有犯罪的构成要素。
第三,从法律证据的角度来看,王有故意犯罪和犯罪行为缺乏确凿、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起诉指控王构成犯罪证据不足,检察机关没有足够令人信服的证据来证明王有犯罪的主观心理,但证明王无罪证据相对充分。因此,本案对王的案件证据不足,不能排除合理的怀疑,得出唯一的结论,认定王有犯罪意图,构成犯罪。惩罚是最严重的惩罚措施,如果王被认定为有罪,就必须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根据疑似犯罪和刑事法律原则,王应无罪。
第四,根据共同犯罪理论,要求共犯有共同的犯罪意图。通过法庭调查,辩护人认为,从王对他人的言行以及王对案件后果的理解因素和心理态度来看,王从头到尾都没有犯罪的主观意图。
综上所述,王没有犯罪的主观和客观条件;被告王,不仅涉及犯罪和非犯罪,如果构成犯罪也涉及犯罪和数罪,我们都知道刑罚是最严重的处罚措施,为了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请合议庭认真研究,根据客观事实和法律证据,判决被告王无罪。
为嫌疑人辩护的辩护人可以是嫌疑人本人,也可以是其家人、朋友或聘请律师,但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身份如何,只要作为辩护人,不得故意歪曲事实,不得伪造证据,不得故意引导法官误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