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守所无罪释放通知家人吗?
拘留中心的无罪释放不会通知家庭成员,法律也没有相关规定。拘留中心没有义务通知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可以根据判决和其他有效法律文件的规定,积极咨询或计算出发人员的时间。
《拘留中心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法释放的,拘留中心应当按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书办理释放手续。释放被拘留者,并出具释放证明。
二、看守所管理
县级以上行政区域设立,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安全厅(局)可根据需要设立看守所。
这是看守所的外景
相当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铁路、交通、林业、民航等系统,可以设立看守所。
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的武装警戒和押解,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以下简称武警)担任。看守所对执行任务的武警实行业务指导。
拘留中心的监督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拘留中心的任务是根据国家法律对被拘留的嫌疑人进行武装警戒,确保安全;教育嫌疑人;管理嫌疑人的生活和卫生;确保调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缓刑两年、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在监狱内处罚。监狱将罪犯改为守法公民,实行惩罚与改造、教育与劳动相结合的原则。
自2010年以来,看守所全部对社会开放。2012年10月25日上午,北京市看守所首次对外媒开放,包括美联社、法新社、英国《卫报》在内的50多家境外媒体参观了本市第一看守所和第二看守所 。
进入拘留中心的嫌疑人是接受审查的人。绝对禁止与外界任何人接触,但有权与律师见面。辩护律师可以与被拘留的嫌疑人、被告人见面、交流。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与被拘留的嫌疑人、被告人见面、交流。辩护律师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书、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与被拘留的嫌疑人、被告见面的,拘留中心应当及时安排会议,不得超过48小时。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和特别重大贿赂的犯罪案件,辩护律师在调查期间会见被拘留的嫌疑人,应当经调查机关许可。在上述情况下,调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拘留中心。
辩护律师会见被拘留的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提供咨询;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嫌疑人、被告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在会见嫌疑人和被告时不受监督。
在当代社会,如果我国有一些犯罪嫌疑人在紧急情况下被拘留,这种拘留只能在短时间内释放,释放不需要通知家庭,但如果在此之前被逮捕,需要通知家庭成员,可以联系律师行使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