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罪辩护的重点是什么?
(一)客观上不符合犯罪构成要素
1、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
2、涉案款项的数额不能证明,最终归个人所有。
(二)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
1、只有独立行贿人的证据没有其他证据相互确认,案件证据不符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标准;
2、在案证据不能证明行为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行为人是否了利用了职务的便利;
3、实物证据与言语证据之间存在矛盾,证据不能单独作为事实识别的依据,证据不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不能满足刑事证据的排他性和独特性的要求。
(三)未达到起诉标准
二、律师辩护有哪些注意事项?
1、仔细阅读论文,捕捉疑问查阅论文,是了解案件的重要工作,也是贿赂辩护工作的第一个过程,必须认真细致。我们应该熟悉和掌握案件的发生、发展和结果的整体情况。特别熟悉被告确实有哪些或哪些无罪的事实或情节。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特别熟悉案件的基础上进行分折和研究,并决定为被告进行无罪辩护,以及如何进行无罪辩护。特别熟悉案件,除了仔细查阅文件,会见被告询问案件外,还应进行调查和证据收集,获得物证、证据、证人证言或证据证明无罪的证据。
2、注意对被告有利的自由裁量权情节。与法律情节相比,自由裁量权情节是指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法律理论和司法实践,可以自由考虑对被告的较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随着检察官团队质量的普遍提高,起诉书和起诉词的水平越来越高,有些人甚至称赞它是对罪犯的宣战。起诉书和起诉词一般可以客观识别,检察官也利用法庭辩论阶段第一次向法院提出的机会,有不让律师独自成为好人的趋势。在上述情况下,可以简单地表达对检察官的认可(但不能向检察官感谢),腾出更多的辩护时间和空间,更有利于被告的自由裁量权情节。
3、注意说服法官是辩护律师的基本技能。辩护业务是最基本的诉讼业务之一,诉讼的本质是说服。刑事辩护律师出席法庭辩护的目的是说服法官,而不是检察官。检察官无法说服他们,因为他们在法庭上提前设定了你的辩护人的观点是错误的。因此,刑事辩护律师不应该错误地说服对象。否则,只能用一半的努力得到两倍的结果,不能达到辩护的目的。
在辩护此类案件时,应积极调查有关案件。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了解有关犯罪情况并进行辩护。不得保护或虚报案件,隐瞒犯罪人员的犯罪情况,对犯罪人员进行相关辩护,保护全体合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