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辩护为寻衅滋事罪该如何写辩护词?
刑事辩护词的主要结构一般由前言、辩护理由和结论组成。
前言:主要有三个内容:一是声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辩护人出庭前做了什么;三是辩护人对整个案件的基本看法。
辩护理由: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是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明确的主题,应当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的无罪、轻罪或者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意见和依据。因此,通常是关于是否构成犯罪、什么样的犯罪、是否有较轻的法律条件和诉讼程序是否合法。
结论:是对辩护词的总结和总结。一般有两个内容:一是辩护词的中心观点;二是向法院提出处理被告的建议。
辩护人:
年 月 日
二、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
1、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
(三)情节严重的,强坏、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闹事。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款规定的恶劣情节:
(一)一人以上轻伤或两人以上轻伤;
(二)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况。
如果检察官对嫌疑人的定罪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但辩护律师在了解案件后认为应根据寻衅滋事罪进行量刑,辩护人需要关注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的法律依据。没有充分的准备,这样的辩护计划就不能写辩护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