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嫌疑人无罪释放如何赔偿?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7日内,按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机关财政部门提出赔偿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15日内支付赔偿金。
(一)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按上一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日补偿;
(2)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用,赔偿因失业而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日薪按上一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为上一年度国家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国家赔偿法》
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拘留中心、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利的,受害人有权赔偿:
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终止刑事责任;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已经执行;
刑讯逼供、殴打、虐待或者煽动、纵容他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非法使用武器、警察武器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第十八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拘留中心、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侵犯财产权的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权赔偿: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已经执行了原判罚金和没收财产。
需要明确的是,国家赔偿的识别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只要符合国家赔偿的相关条件,如不符合国家赔偿的相关条件,应根据国家赔偿的相关识别进行法律处理,具体情况应结合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