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根据法律规定定定罪假想防卫?
假据法律规定,假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
1、犯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故意伤害罪,造成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伤害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14岁以下16岁以下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或者死亡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4、无期徒刑的量刑基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造成2级以上(含2级)残疾的,基准刑为无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死亡的,基准刑为无期徒刑。
5、本法另有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其行为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具体来说,本法规定标有造成严重伤害、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犯罪,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定罪量刑,不再适用本条的规定。例如,放火、水决定、爆炸、中毒造成严重伤害的,依照本法第115条定罪量刑;强奸妇女或者强奸儿童的,依照本法第236条定罪量刑;非法拘留造成严重伤害的,依照本法第238条定罪量刑;抢劫造成严重伤害的,依照本法第263条定罪量刑。
三、认定故意伤害
1、故意伤害罪的形式
故意造成轻微伤害的,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即行为人主观上只想造成轻微伤害结果,但实际上不造成或造成轻微伤害结果的,不以犯罪论处。伤害意图非常明显,伤害行为已经开始实施。因意志以外原因未成功的,按故意伤害(未遂)处理。
符合犯罪主体要素的行为人,在故意伤害控制下实施伤害行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达到轻伤程度的,可以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成功。故意伤害造成重伤的,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行为人明显只有轻伤的故意,但过失造成重伤;另一种是行为人明显有重伤的故意,客观上也造成了重伤。故意伤害造成死亡的,是加重犯罪的典型结果。故意伤害未死亡的,不得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的未遂犯。
基于他人承诺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这是一个更棘手的问题。许多国家的刑法只明确规定了基于承诺的杀人罪的处罚,其法定刑罚比普通故意杀人罪的法定刑罚要轻,但对基于承诺的伤害没有规定。因此,有些人认为,由于刑法只规定了基于承诺的杀人罪,而没有规定基于承诺的伤害罪,这表明基于受害者承诺的伤害是无辜的。
2、伤害胎儿身体是否构成故意伤害胎儿身体的,一般不构成故意伤害。但根据孕妇的伤害,无论是从身体伤害还是精神损害的角度来看,只要轻伤及以上伤害,都应受到处罚。但如果行为人故意使用药物或其他器具伤害胎儿,旨在使胎儿出生后成为严重精神疾病患者或造成严重残疾,实际上也造成这种伤害(以下简称胎儿伤害),如何处理故意伤害的对象是他"人"胎儿不是人,伤害胎儿的行为不符合伤害"他人"因此,故意伤害罪仍存在障碍。然而,小编认为,如果这种行为不被认定为犯罪,也违背了刑法保护法律利益的目的。这也是司法实践与现实生活的脱节。
3、关于同时伤害的问题
所谓同时伤害,是指两人以上无意接触,同时伤害他人的情况。中国刑法没有特别规定同时伤害为共同伤害,因此同时伤害不能认定为共同伤害,但应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⑴同时,未造成伤害结果的,不承担刑事责任。
⑵同时,伤害行为造成了轻伤的结果,但证据表明,轻伤是由一人的行为造成的,但不能确定轻伤是由谁造成的,也不能追究任何人的刑事责任。
⑶同时,伤害行为造成了严重伤害的结果,但证据表明,当严重伤害是由一人的行为造成的,但不能确定严重伤害是由谁造成的时,可以追究故意伤害未遂的刑事责任。
⑷同时,如果伤害行为造成轻伤或重伤,并且能够确定各自的行为造成了什么伤害,则应分别追究刑事责任。
假设防卫导致他人人身侵权,将被认定为故意伤害。此时,侵权行为不仅需要支付适当的经济赔偿金,还需要被判刑事处罚。对他人的伤害不是很严重的,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