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案刑事辩护能请律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一两人为辩护人。以下人员可以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犯罪嫌疑人、被告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被依法处罚、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不得担任辩护人。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调查机关首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调查期间,律师只能委托为辩护人。被告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通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内通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拘留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其监护人、近亲属也可以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后,应当及时通知办案机关。
二、辩护权的内容是什么?
辩护权是嫌疑人和被告享有的最基本、最核心的诉讼权利。嫌疑人和被告的辩护权一般包括:
(一)陈述权。讯问被告时,给予其陈述和辩护的机会。
(二)质疑权。刑事被告人在审判过程中享有向证人和鉴定人提问的权利。
(3)申请调查证据的权利。刑事被告可以向法院申请证据,并向法院申请传唤证人和鉴定人,并有权要求与其他被告对质。
(四)辩论权。刑事被告享有辩论事实和法律、辩论证据证明和程序的权利。
(五)选择辩护人权。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有权选择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六)救济权。刑事被告人拒绝接受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有权获得救济。
(7)申请权。为避免因回避原因影响案件公平处理的司法人员,被告有权回避申请,以补救资金。
在司法实践中,同一犯罪分子的刑事辩护一般应当结合主犯罪分子犯罪事实的严重程序和有关情况确定,但辩护人必须进行合法辩护。一般来说,无罪辩护或轻罪辩护应与辩护人协商,不能同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