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罪释放案件记录或不良记录吗?
《刑法》第一百条规定: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受到刑事处罚,不得隐瞒。18岁以下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仅是刑事拘留,没有判处刑罚的,不算有犯罪记录,也就没有案底。无罪释放是绝对没有案底的。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无罪判决和免除刑罚的判决由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判决判决后,法律效力不立即发生,但无罪和免除刑罚判决一经判决,应当释放被拘留的被告。这主要是因为拘留被告的原因已经不复存在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拘留被告的强制措施是为了逃避审判或继续危害社会。人民法院判处被告无罪或者 免除刑事处罚,是基于被告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构成犯罪,但依照刑法的规定免除刑事处罚。在此前提下,继续拘留被告已失去法律依据和条件,如果 继续拘留将侵犯被告的人身自由。另外,在执行无罪判决后,人民法院应当做好被告人的善后工作,及时恢复无罪公民的名誉,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无罪释放的情况有哪些?
1、公安机关在依法讯问被拘留人时发现不构成犯罪的,必须立即释放,并出具释放证明;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的人,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应当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3、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或者免除起诉的案件,认为被告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并立即释放被告;
4、经审理,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并在宣告判决后立即释放被告。
综上所述,当事人的无罪释放可以发生在刑事调查、审查、起诉和法院审判中。法院宣告无罪的,应当及时办理释放手续,不得继续拘留。对于无罪释放的当事人,不会留下案件记录,也不会影响未来的生活和工作。当然,无罪释放只是免除刑罚,也可能受到公共安全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