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罪辩护的原则是什么?
1、特别熟悉案件
熟悉案件要求律师特别熟悉和掌握案件的整体情况,熟悉案件的发生、发展和结果。熟悉被告有什么无罪的事实和情节。只有在熟悉案件的基础上,我们才能结合法律和法律进一步研究案件,决定是否为被告辩护。如果我们决定为被告辩护,我们应该进一步分析如何进行无罪辩护。
2、无罪证据要充分
充分的证据是指律师为被告的无罪提供充分的证据。无罪辩护并不容易。只有当证据充分时,辩护才能得到保证,检察官起诉的事实和理由才能从根本上否定,辩护律师的无罪意见才能被法官采纳。因此,除了明确指出被告的无罪意见、事实和情节外,更重要的是提供充分的无罪证据,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进行论证和澄清。
3、要慎重决策
律师在决定为被告辩护时应特别小心。原因是被告的无罪辩护往往有更大的风险,无罪辩护案件往往更复杂,事实和证据往往是错误的,很难在一段时间内看到。一般来说,无罪辩护的成功率很低,所以有必要仔细做出决定。如果你决定为被告辩护,这将适得其反,不仅不能达到目的,而且会损害被告的合法权益。在大多数无罪辩护案件中,被告被指控有罪,因为检察官有足够的证据,这些证据既足够又不容易反驳,因此律师不能轻作出无罪辩护的承诺。
二、如何处理缓期判处死刑的罪犯?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犯罪分子没有故意犯罪,将在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所谓故意犯罪,是指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希望或者允许这种结果,构成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的结果。
2、在缓期执行死刑期间,如果犯罪分子确实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后将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所谓重大立功表现,是指防止他人开展严重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核实属实;有重大发明创造或者技术创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牺牲自己救人;在抗击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为国家和社会做出其他重大贡献。
3、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故意犯罪的,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所谓的故意犯罪,是指人民检察院应当提起公诉,由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有罪判决。构成故意犯罪的判决、裁定具有法律效力后,报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批准执行死刑。
对死刑犯进行无罪辩护,应当遵循充分无罪证据的原则。对缓刑两年的罪犯,缓刑期间不是主观故意犯罪的,不执行死刑,无期改判。主观故意犯罪,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立即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