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辩护律师的权力和义务是什么?
辩护律师的权利和义务有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轻罪或者减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瞒、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通,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伪证,干扰司法机关的诉讼活动。
1.有权依法执行国家法律保护的辩护职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2.有权查阅案卷,了解案件;
3.有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
4.有权经许可或者同意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
5.有权申请延期审理;
6.有权在法庭调查中提问;
7.有权对证人、证言询问、质证和证据提出异议;
8.有权申请每周提取新证据;
9.有权参加法庭辩论;
10.有拒绝辩护的权利;
11.经被告同意,有权代表被告提出上诉;
12.侵犯公司诉讼权侦查人员侵犯公司诉讼权利或者有人身侮辱的,有权起诉;
13.有权获得检察院起诉书、抗诉书、自诉人起诉书、上诉书、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各种诉讼文件的副本;
14.有权在开庭前3天收到辩护通知书。
律师的义务是什么?
1.执行辩护职务必须严格遵守法律,属于律师工作纪律检查委员会和职业道德规范;
2.依法认真履行辩护职责,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不得故意歪曲或者捏造事实,破坏证据或者制造虚假证据,不得与被告串通,包庇被告逃避应得的处罚;
4.对在担任辩护人期间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要保守秘密,不得泄露;
5.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时,应当严格遵守监狱的有关规定;
6.按时出庭,遵守法院规定,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
7.在庭审中要尊重司法工作人员,维护公安、司法机关的尊严。
根据法律规定,辩护律师的责任是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轻罪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律师可以自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查阅、提取、复制上述材料,也可以与被拘留的嫌疑人见面、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