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谁能写免诉辩护词?
1、律师、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民团体、犯罪嫌疑人、被告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的监护人、亲友等。,可以写免起诉辩护词。
被依法处罚、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不得担任辩护人。
除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外,被开除公职、吊销律师、公证人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2、辩护人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上诉或者起诉:
(一)法定期限届满,不予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二)取保候审保证金不予退还的;
(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四)查封、扣押、冻结不予解除;
(五)贪污、挪用、私分、交换、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二、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院提交的免起诉辩护词会被法院受理吗?
1、法院将免除起诉辩护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通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2、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者,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者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是盲人、聋人、哑人,或者没有完全丧失识别或者控制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定律师为其辩护。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定律师为其辩护。
对于公诉类型的刑事案件,检察院一般需要审查,然后结合法律规定,判断是否需要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对于嫌疑人或其近亲属,可以委托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写免费起诉辩护词,也可以写免费处罚、减轻处罚等辩护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