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制猥亵儿童罪辩护词的内容是什么?
(一)标题。可以写关于___案的辩护词”。
(二)前言
解释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先做了什么工作,如查阅案件档案、了解案件、与被告会面或与被拘留者沟通(主要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以总结辩护人对本案的基本看法。如果检察官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无法确立,或定罪不当等。
(三)辩护理由
这是辩护词的主要部分,从事实、法律和被告的认罪态度中提出辩护理由。具体来说,辩护理由可以从分析检察官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或者利用法律定罪量刑提出意见,对起诉书中提出的指控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宽大坦白、严格抵制政策提出的。
(四)结束。总结辩护理由,提出判处被告的建议。
(五)注明辩护人姓名和具体日期。
二、猥亵儿童罪的立案标准
(一)一年内猥亵儿童两次以上或两次以上;
(二)暴力、胁迫或者威胁迫使儿童猥亵;
(三)猥亵儿童对受害人造成轻伤以上伤害;
(四)猥亵儿童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严重损害儿童心理健康,导致儿童近亲精神障碍或自杀等。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猥亵妇女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公共场所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根据上述规定,即行为人只有在聚众或公共场所猥亵儿童时才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事实上,即使犯罪嫌疑人没有任何强制性手段,也构成了犯罪,儿童可能对这种猥亵和性侵犯没有概念。虽然没有规定律师必须写辩护词,但事实上,只有律师作为嫌疑人的辩护人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辩护权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