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寻衅滋事罪主犯没有打人怎么判断?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聚集他人寻衅滋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寻衅滋事的团队犯罪,最高可以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寻衅滋事罪不打人但参与寻衅滋事罪的,将被认定为从犯,依法判刑。但在量刑情节上从轻处罚,犯寻衅滋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具体情况,当事人涉嫌寻衅滋事刑事犯罪的,人民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定定罪处罚。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范围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其他影响犯罪的犯罪事实,如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后果、强迫他人财产或者任意损害、占用公私财产等。
二、如何立案寻衅滋事罪?
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根据法律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
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量刑起点可根据以下不同情况确定:
(一)寻衅滋事一次的,量刑起点可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范围内确定。
(2)纠结他人三次寻衅滋事(每次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范围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其他影响犯罪的犯罪事实,如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迫他人财产或迫他人财产或任意损害、占用公私财产数额等,确定基准刑。
随意殴打他人,侵占公私财产,在公共场所闹事。情节恶劣的,依照寻衅滋事罪立案,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小的,按照一般违法行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