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寻衅滋事罪主犯比从犯多久?
可以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可以判处两年以上有期徒刑。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多次聚集他人寻衅滋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控制的量刑范围内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团伙是共同犯罪。从犯根据自己的犯罪情节和在本案中扮演角色的重要性决定刑罚标准,少于主犯。如果是多个从犯,排名越低,判决越轻。
二、什么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犯罪人为不正当目的,肆意挑衅他人,无事生非,破坏公共秩序,情节轻微,刑事处罚不够。本行为具有以下特点:
(一)侵犯行为的对象是他人的人身或公私财产。
(二)客观表现为以下四种行为:
1、结伙斗殴。
2、追逐、拦截他人。
3、强迫或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产。
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其他是指上述三种行为之外的寻衅滋事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
(二)追逐、拦截他人;
(三)强迫或者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产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三、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有什么区别?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追逐、拦截、虐待、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强迫或者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闹事,造成公共场所严重混乱。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健康的罪。
寻衅滋事罪的主要从重处罚,故意结伙斗殴,无故追捕拦截他人。任何损害和占有公私财产都可以认定为寻衅滋事。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情节轻微的不构成犯罪,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社会危害大的,按寻衅滋事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