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犯认定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与主犯相比,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开展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发挥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是指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是指虽然直接参与犯罪构成客观要素的行为,但其作用仍然是次要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通常是指直接参与犯罪行为的实施,但在整个犯罪活动中起次要作用。例如,在犯罪集团中,听从主要分子,参与一些犯罪活动;或者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参与部分犯罪活动的实施。一般来说,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具体犯罪较轻,情节不严重,不直接造成严重后果。
(2)在共同犯罪中发挥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是指帮助犯。所谓的帮助犯是相对于正式犯罪。是指没有直接参与犯罪实施但为正式犯罪创造便利条件的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发挥辅助作用,一般是指为实施共同犯罪、创造有利条件、消除障碍等提供便利,如提供犯罪工具、窥探受害人下落、指导犯罪地点和路线、提出犯罪时间和方法建议,应当提前帮助其他共同犯罪、赃物、赃物等。
虽然次要作用和辅助作用是从不同的角度对共同犯罪的作用进行分类,但它们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即在共同犯罪中发挥辅助作用意味着在共同犯罪中发挥次要作用,反之亦然。可以得出结论,所有的帮助犯都是从犯。
二、从犯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1、从犯应当比主犯更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从刑事责任的角度来看,从犯比主犯更轻,减轻处罚,而不是从犯比主犯更轻。如果主犯有其他较轻、较轻的量刑情节,其宣告刑可能与从犯相同,甚至更轻。
(2)从犯比主犯更轻,减轻处罚。就共同犯罪而言,对共同犯罪以外犯罪的处罚不能成为比较的对象。如果主犯有几种犯罪,从犯一种犯罪,从犯只能比较与主犯共犯的一种犯罪处罚。
(3)当主犯是连续犯时,从犯只能比较与主犯共同参与犯罪的犯罪事实和主犯相应的刑罚。主犯单独犯罪的犯罪事实和应处的刑罚应当排除在比较范围之外。例如,如果主犯和从犯共同盗窃,然后主犯单独实施多次盗窃,从犯应比较主犯及其共同盗窃的刑罚。
2、对于从犯是从轻、减轻处罚还是免除处罚,应考虑以下因素:
(1)犯罪行为的性质。从犯所参与的犯罪是法定刑罚较高的重罪还是法定刑罚较轻的轻罪。如果从犯参与重罪,如果参与家庭抢劫,主犯被判处十年以上监禁,从犯不能免除处罚,只能比主犯更轻或减轻处罚。从犯参与轻罪的,参与赃物销售(最高刑罚为三年监禁)的,可以免除从犯的处罚。
(2)工作的大小。如果盗窃犯只提供犯罪工具,不到现场,没有赃物或赃物很少,可以与主犯相比减轻处罚,参与犯罪的性质不是很严重,甚至可以免除处罚。参与犯罪并分割部分赃物的,从轻处罚。
在共同犯罪中,一般由多个人实施犯罪行为。因此,犯罪分子被捕后,一般会区分主犯和从犯。从犯一般是指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因此在量刑时会减轻或从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