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免除刑罚是基于犯罪分子的表现行为。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除刑罚呢?刑罚中的主要刑罚类型?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北京刑事律师网小边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除刑罚?
(一)在中国境外犯罪,依照刑法承担刑事责任,但在国外受到刑罚的。
(二)聋哑人或者盲人犯罪。
(三)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的。
(四)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的。
(五)准备犯罪。
(六)中止犯罪。
(七)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从犯。
(八)被胁迫、被诱骗犯罪的。
(九)犯罪较轻自首的,或者犯罪较重但犯罪后自首并有立功表现的。
二、什么是刑罚
刑罚是指国家创造的、刑法规定的、法院代表国家对犯罪分子适用的特殊制裁方法,是对犯罪分子利益的剥夺。刑罚是最严厉的强制性方法,可以剥夺犯罪分子的权利、财产、人身自由甚至生命。正是由于刑罚的严厉性,刑罚的适用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刑罚只能适用于违反刑法的人,绝对不能适用于无罪人。此外,刑罚只能由人民法院代表国家按照专门的法律程序适用。人民法院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必须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管辖权和程序适用刑罚,否则是违法的。刑罚作为惩罚犯罪的一种手段,具有很强的功能。刑罚的功能与国家刑法活动密不可分,体现在国家创造、适用和执行刑罚的过程中。
三、刑罚中的主刑类型
主刑的要有:
(一)管制
管制,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
控制是最轻的主要惩罚,是中国最初的惩罚。在与犯罪的长期斗争中,证明控制是一种有效的惩罚方法。对于犯罪较轻,应当判刑,不需要拘留的犯罪分子,适用于控制,监督群众的转变,可以减少逮捕,减轻国家负担。
(二)拘役
拘役是剥夺犯罪分子短期自由和就近劳动转型的一种刑罚方式。它是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它是控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主要刑罚,主要适用于犯罪较轻、需要短期拘留的犯罪分子。由于拘役将控制与有期徒刑从刑期中联系起来,人民法院处理犯罪较轻、需要拘留但不应剥夺长期人身自由的犯罪分子,提供了适当的刑期。
(三)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一种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刑罚中应用最广泛的刑罚方法。本法规定有法定刑事规定的,规定有期徒刑。由于有期徒刑量刑范围大,适用范围广,机动性大,既可以适用于重罪,也可以适用于轻罪。因此,在审判实践中,这种刑罚方法比其他刑事类型更适用。
虽然有期徒刑和拘役属于剥夺自由刑,但两者有区别:
1、有期徒刑不仅适用于犯罪较重的罪犯,也适用于犯罪较轻的罪犯;拘役只适用于犯罪较轻的罪犯。
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或者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执行机关就近执行。
3、在刑期及其范围内,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法律场合可延长至15年以上20年以下;与拘役相比,有期徒刑期长、起点高、范围大、刑期短、起点低、范围小。
4、在待遇方面,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免费强制劳动,不享受每月回家休假的待遇;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可以每月回家一到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情支付劳动报酬。
5、在法律后果方面,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刑罚或者赦免后五年内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构成累犯;被判处拘罚的罪犯
(四)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是仅次于死刑的严厉刑罚方法,是我国与危害国家安全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作斗争的有效手段。无期徒刑可以减少死刑的适用。对不需要判处死刑但有期徒刑较轻的罪犯,适用于无期徒刑。无期徒刑也是一种监禁。它和有期徒刑是剥夺人身自由的惩罚方法。但两者有很大的区别:无期徒刑剥夺终身自由,有期徒刑剥夺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无期徒刑是重刑,适用范围比有期徒刑窄,只适用于严重犯罪。
(五)死刑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是最严厉的刑罚方法,主要适用于犯罪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刑包括缓刑两年,即缓刑。缓刑是一种执行死刑的方法,而不是一种独立的刑事类型。
从上面可以看出,本文对主要刑罚类型的规定形成了各种刑罚方法按一定顺序排列的有机整体。所谓的一定顺序,是指各种刑罚方法从最轻到更轻、更重、更重甚至最重的顺序。各种刑罚方法之间形成阶梯,其性质和内容不同,不能相互替代,然后形成、相互联系、有序排列的有机整体。
以上是关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除刑罚的详细知识。刑罚的功能与国家刑事法律活动密不可分。它体现在国家创造、适用和执行刑罚的过程中。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刑事律师网。我们将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