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想防卫都是防卫过当吗?
假想防卫不是防卫过当,假想防卫和防卫过当的认定标准不同:
1、假想防卫是事实上不存在危害行为,而行为人误以为存在而实施的行为,这种“防卫”行为可能构成犯罪。
2、过度防卫实际上是一种有害行为,但防卫人的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即足以制止危害行为)。
二、建立正当防卫的条件有哪些?
1、发生非法侵害;
2、必须是在必须进行;
3、正当防卫不能超过一定限度;
4、正当防卫必须以保护合法权益免受非法侵害为目的;
5、正当防卫的目标必须是非法侵权人本人。
三、防卫过当从轻处罚的辩护词应该说明什么?
(一)标题。
(二)前言
解释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先做了什么工作,如查阅案件档案、了解案件、与被告会面或与被拘留者沟通(主要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以总结辩护人对本案的基本看法。如果检察官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无法确立,或定罪不当等。
(三)辩护理由
这是辩护词的主要组成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提出辩护理由。具体来说,辩护理由可以从分析检察官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成立等方面提出;或者利用法律定罪和量刑,对起诉书中提出的指控发表意见;
(四)结束。总结辩护理由,提出判处被告的建议。
(五)注明辩护人姓名和具体日期。
四、防卫过当可以宣告缓刑的情况有哪些?
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18岁以下的人、孕妇和75岁以下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悔罪;
(三)无再犯罪危险;
(四)宣布缓刑对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当然,假当然不能按照辩护过度处理,面对违法行为,虽然我国法律制度也明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辩护,但在行使合法辩护时,应注意不超过必要的限制,如制服对方,不能故意杀死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