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孙某从事运输以来,生意红火,效益可观,他准备干上三年买套房子完成结婚的心愿。于是天天起早摸黑,省吃俭用,苦心经营着自己的计划。一日出车途径某路口时,见围了一大群人,知道出事了。孙顾不上细看,遂调转车头绕道避开现场,运货去了。直至晚上九点多,孙某完成任务返回路口时,未看清路边纸箱便压了过去,随即他的车被人围住,人也被拖下车又打又扯。原来,早上一个六岁小孩,在此被车撞死,家人以解决问题为由不准任何人将小孩尸体搬离,只用一个纸箱盖住。孙某不知纸箱下有尸体压了过去,为此死者家人坚持要追究孙某的刑事责任。
碾压尸体的行为,究竟是否构成犯罪?回答是否定的,按照罪刑法定原则,我国刑法没有相应的罪名规定,故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从法理学和生理学的角度来说,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生命被剥夺后不能发生第二次被剥夺,因此人的尸体已不具有权利能力,不能成为侵害生命权利罪的对象,故孙某碾压尸体的行为,不能构成杀人或故意伤害,也不构成其他犯罪。
但孙某的行为是有过错的,对死者家属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就此而言,孙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