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我国《刑法》关于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该条以列举的形式将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全部列了出来,也就是说,除了十七条第二款中所列举的八种犯罪外,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但笔者认为,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应当对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行为负刑事责任。
北京刑事律师: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2020-03-10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 浏览: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