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种类有许多种,比如继续犯和连续犯,很多人不清楚这些到底是怎样规定,总是混淆分不清,从而导致一些不必要的纠纷。那么哪些犯罪属于继续犯和连续犯呢?下面就让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哪些犯罪属于继续犯和连续犯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哪些犯罪属于继续犯和连续犯
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出于同一或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犯罪行为,触犯同种罪名的情形。连续犯是实质上的数罪,在审判中按一罪处罚。
连续犯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
一种情况是行为人出于同一犯罪故意所实施的每一次行为都可以单独构成犯罪。以强奸犯罪为例,行为人在一年内连续强奸妇女多人,如果分开看,行为人每一次强奸妇女的行为都构成强奸罪,连续强奸妇女多人,实施的是数个法律意义上的行为,侵犯的是同一类权益,触犯的是同一罪名,是实质上的数罪,但在刑事审判中按一罪处理,只定“强奸罪”一个罪名。类似情况如行为人多次抢劫、多次贩毒等。
另一种情况是行为人出于同一犯罪故意所连续实施的每一次行为,分开看并非每一次行为都能单独构成犯罪,但行为人通过连续实施的行为,达到一个犯罪目的,从行为人连续实施的行为总体看具备全部犯罪构成要件。
二、连续犯的特征是什么
连续犯的特征是:
1、必须基于连续意图支配下的数个同一犯罪故意。所谓同一的犯罪故意,是指数个犯罪故意在内容和形式上完全相同。
2、必须实施数个足以单独构成犯罪的危害行为。也就是说,行为人实施的数个危害行为必须能够构成数个相对独立的犯罪。如果数个危害行为在刑法上不能构成独立的犯罪,就不能成立连续犯。
3、连续犯所构成的数个犯罪之间必须具有连续性。关于判断犯罪之间是否存在连续性的标准,刑法理论上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多数学者认为,认定数个犯罪之间是否具有连续性,应当坚持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刑法基本原则,以反映犯罪故意与犯罪行为对立统一特性的连续意图及其所支配的犯罪行为的连续性作为标准,即基于连续意图支配下的数个同一犯罪故意,在一定时期之内连续实施了性质相同的数个足以单独构成犯罪的危害行为,数个犯罪之间就存在连续性,否则,就无连续性可言。
三、继续犯与连续犯的区别:
(1)继续犯实际上只有一个行为,而连续犯则有多个行为。
(2)继续犯的行为虽然持续一定的时间,但不间断;而连续犯的数个行为之间持续一定的时间,但数行为之间是有间断性的。
继续犯,是指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呈继续状态的犯罪。继续犯的本质在于犯罪行为的继续,即某种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实施过程中。
继续犯的构成要件:(1)继续犯必须是基于一个犯罪故意实施一个危害行为的犯罪。所谓一个危害行为,是指主观上出于一个犯罪故意,为了完成同一犯罪意图所实施的一个犯罪行为。(2)继续犯是持续地侵犯同一或相同客体的犯罪。(3)继续犯是犯罪行为及其所引起的不法状态同时处于持续过程中的犯罪。(4)继续犯必须以持续一定时间或一定时间的持续性为成立条件。
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数个同一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数个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
以上就是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哪些犯罪属于继续犯和连续犯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连续犯和继续犯其实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主要是客观方面有很大的差异,这一点我们要注意。欢迎咨询北京刑事律师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