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我国刑法对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作了特殊规定。那么精神病人刑事责任的规定是什么?接下来,北京刑事律师网的小编将向您介绍关于刑法精神病人刑事责任是怎样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刑法精神病人刑事责任是怎样
《刑法》第18条第1款、第2款、第3款对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作了详细的规定,把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具体分为无责任能力、限制责任能力和完全责任能力三种: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地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根据《刑诉法》的规定,鉴定的医院必须是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后,不能放任其自由,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尚未完全丧失辩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2)、(3)性质的精神病人也必须经法定程序确认。
醉酒的人犯罪,是否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此,《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精神病人刑事责任如何划分
1、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由此可以看出:
第一,精神病人应否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第二,行为时是否有辨认或者控制能力,既不能根据行为人的供述来确定,也不能凭办案人员的主观判断来确定,而是必须经过法定的鉴定程序予以确认;
第三,对因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并不是一概放任不管,而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强制医疗。
2、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力,因此,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3、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介于前两种精神病人之间的一部分精神病人。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相比,这种人并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不能象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那样,完全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这种人作为精神病人,其刑事责任能力毕竟又有所减弱,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对这种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精神病患者犯罪不用负法律责任,有什么样的历史原因和社会意义
因为刑法讲主客观,主观上没有故意一般不认为犯罪,过失犯罪除外,精神病主观上没有故意是犯病了。
现实里装精神病不那么容易并且强制医疗不一定比监狱好,也可能带来精神上生理伤害,一般就是为了活命会试试,现在精神病鉴定也越来越专业了,没有电视剧那么容易
相信看到这里大家已经对刑法精神病人刑事责任有什么区别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了,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分为无责任能力、限制责任能力和完全责任能力。关于刑法精神病人刑事责任是怎样,北京刑事律师网的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北京刑事律师网的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