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务中,一旦确定了被告人犯罪的话,则多数都是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而我们常见的刑事责任就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拘役、没收财产等等,由此可见刑事责任的种类是比较多的。那到底刑事责任包括什么,调查机关是什么??以下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追究刑事责任包括什么,追究的机关是什么?
刑事责任是根据国家刑法规定追究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管制
控制是刑法规定的相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是最轻的刑罚之一。公安机关应当在人民法院对,由公安机关在其住所执行。时间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
2、拘役
拘役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短期刑罚。法院根据刑法对犯罪情节和危害后果较轻的人的刑罚判决,由附近的公安机关执行,一般由拘役所执行。时间不超过1个月或6个月,数罪并罚不超过1年。
3、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是刑法规定的对大多数罪犯普遍适用的高度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刑期超过6个月,不超过15年。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5年;司法机关应当在监狱或者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
4、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即无期徒刑,是对犯罪严重的人终身监禁的刑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人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或者立功,刑法规定可以判刑,减刑后的最低服刑期不得少于13年。司法机关应当在监狱或者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
5.缓期死刑2年
对犯罪特别严重的罪犯,依法判处死刑,但不必立即执行的罪犯,宣告缓刑两年。在缓刑期间,被缓刑两年的,由人民法院判处死刑;表现良好,无故意犯罪的,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缓刑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2年期满后减为25年。
6、死刑
对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怒的犯罪,判处剥夺生命的极端刑罚;一般采用注射、电击、枪击等方式执行,家属可以。死刑的执行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主要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此外,还包括国家安全机关、军事安全部门、监狱、海关走私犯罪调查部门等。
1.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专门负责治安的组成部分。
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
三、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司法机关。
二、不追究刑事责任包括什么?
刑事诉讼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象有以下六种:情节明显苗条,危害小,不视为违法;超过起诉期限的;按照刑法通知处理的;未通知或者撤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不清理刑事责任的。
不认为违法违法已经过诉讼时效期限的,按照刑法通知处理,未通知或者撤回通知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不清理刑事责任的。具体规定如下:
1.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视为犯罪。
这与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相呼应,目的是严格区分犯罪与非犯罪的界限。不认为犯罪的,不构成犯罪,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二、犯罪已过期。
根据规定,犯罪经下列期限不再起诉:法定最高刑罚不满5年的,5年;法定最高刑罚不满10年的,10年;法定最高刑罚10年以上的,15年;法定最高刑罚、死刑20年。20年后认为必须起诉的,应当报批准。起诉期限自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犯罪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在起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起诉期限自犯罪之日起计算。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调查、审判的,不受起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起诉期限内提出起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立案但不立案的,不受起诉期限的限制。
三、经特赦免除刑罚的。
赦免是一种赦免制度,是国家对特殊罪犯赦免其刑罚的制度。赦免具有特殊法律效力。被赦免的人不再因同一犯罪事实而被追究。
4.未告知或撤回告知的。
《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侮辱、诽谤、虐待、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应当予以处理。受害人有权决定是否起诉这些犯罪行为,国家不主动起诉。受害人及其未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得主动审判或者调查取证;自诉人在人民法院判决前撤销的,应当允许。也就是说,公安司法机关不得主动追究此类犯罪。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刑事诉讼的对象,是刑事诉讼中最重要的诉讼参与者。由于中国的实施“自负自负,罪不株连”刑法原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诉讼终止。
6.其他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的。
免除刑事责任是指一个人的行为依照刑事诉讼法构成犯罪,但由于某些情节或特殊情况,其他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的,不予追究。
因此,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认定嫌疑人、被告被告人有上述六种现象之一的,应当作出不立案的选择;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认定为第一种现象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其他五种现象的,应当暂停审判,并宣中国刑事诉讼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三、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有什么区别?
1.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
2、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决定;
3.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可以判处死刑,比追究行政责任严格得多。
以上是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刑事责任包括什么,调查机关是什么?根据相关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刑事责任的类型可以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类。具体的处罚包括在不同类型下。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来说,只要有犯罪行为,就应承担刑事责任,但刑事责任不一定等同于实际刑事责任。影响实际刑事责任的因素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