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体疾病还是心理疾病,都属于一种疾病,对于精神疾病,它将根据行为人的精神状态,满足相关条件可能承担一些刑事责任,下一个北京刑事律师网小边为您组织精神病属于什么案例?我们一起往下看问题的答案。
一、精神病属于什么案例?
根据行为人的精神状况,判断行为人是否有刑事责任能力,应当按照以下两个标准进行。
(1)医疗标准。也就是说,从医学角度来看,实施刑法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的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并处于发病期,而不是完全缓解或间歇期。
(2)心理学标准。也就是说,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犯罪者在实施刑法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时,是否无法识别或控制自己的行为。
《刑法》第18条规定:“当精神病人无法识别或控制自己的行为时,会造成伤害。经法院程序确认的 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应责令其家属或监护人严格照顾和治疗;必要时.强制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未完全丧失识别或控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识别或者控制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的,经法定程序确定的,不承担刑事责任,但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格照顾和治疗;必要时强制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未完全丧失识别或者控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者减轻处罚。
虽然刑法第十八条第二款没有规定间歇性精神病人犯罪是否正常,但在司法实践中,为了避免间歇性精神病人承担不应承担的刑事责任,或者只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间歇性精神病人承担完全刑事责任的不良后果,应当按照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律程序确定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二、如何承担精神病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中国刑法对这三级刑事责任能力规定了不同的责任。其中,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指尚未完全丧失识别或控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即轻度精神病人,包括轻度精神疾病、精神发育不全、神经症和病态人格的精神障碍。《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未完全丧失识别或控制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上述刑法规定可以看出,对限制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的刑事处罚不同于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犯罪人,也不同于完全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三、精神病的司法鉴定内容是什么?
1.应确定以下可能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员:
(一)刑事案件的被告、受害人;
(2)民事案件的当事人;
(三)行政案件原告人(自然人);
(四)违反治安管理应当拘留的人员;
(五)劳动改造罪犯;
(六)劳动教养人员;
(7)收容审查人员;
(8)其他需要鉴定案件的人员。
2. 鉴定委员会可根据情况接受被鉴定人补充鉴定、重新鉴定、复核鉴定的要求。
在刑事案件中,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包括:
(1)确定被评估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什么样的精神疾病、实施有害行为时的精神状态、精神疾病与有害行为的关系以及是否有刑事责任能力。
(2)确定被鉴定人在诉讼过程中的精神状态和诉讼能力。
(3)确定被鉴定人在服刑期间的精神状态和相应的法律措施。
4. 民事案件中精神病司法鉴定任务如下:
(1)确定被评估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什么样的精神疾病、民事活动中的精神状态、精神疾病对其意义表达能力的影响以及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
(2)确定被鉴定人在调解或审理阶段的精神状态,以及是否具备诉讼能力。
5. 在侵犯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时,确定各类案件的受害人的精神状态,以及是否具备识别或自卫和保护侵权行为的能力。
6.确定案件中证人的精神状态和作证能力。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精神病属于什么案例?详细回答问题,对于我国精神病患者进行一些相关的司法鉴定,他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处理,但也要了解当时犯罪者的精神状态。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北京刑事律师网网站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