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在任何情况下都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然而,有一种人即使违反了法律或犯罪,也不符合法律犯罪的主观恶意,因为他们是非主观行为,被认为是精神病人。精神病人鉴定程序?以下是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精神病人鉴定程序
一、中心在一般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2、中心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提前阅卷,了解案件并进行必要的核实。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各种法律能力和因果关系的评价要准确。
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
4.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后,参与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应当记录在案。
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证书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中心公章后生效。
6.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证书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者鉴定申请人。
二、精神病司法鉴定对象
鉴定以下可能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员
1.刑事案件的被告、被害人
2.民事案件当事人
3.行政案件原告人
4.违反治安管理应当拘留的人员
5.劳动改造罪犯
六、劳动教养人员
7.收容审查员
8、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人员需要鉴定
三、委托和受理精神病司法鉴定
1、案件的精神病司法鉴定,由相应的案件处理机关委托进行。当事人、代理人、辩护诉讼代理人提出鉴定要求的,应当向案件处理机关提出申请,由案件处理机关决定。案件处理机关同意的,由案件处理机关委托鉴定。
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遇到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案件,可以委托鉴定。
2、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将材料带到中央办公室备案,办公室应当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据》,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3托或者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提交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者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并提交下列材料:
被鉴定人的案件
被鉴定人的病情及病历
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
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
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4、委托或者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鉴定费。中心精神病司法鉴定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新收费标准。
根据上述文章,精神病人的病情必须经过司法鉴定确认,司法鉴定程序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执行。如果被认定为精神病人,很可能会减轻惩罚。精神病人鉴定程序的问题我们就介绍到这里,如果有不明白的,建议咨询北京刑事律师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