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造成残疾,我们可以根据实际评估程序和一些预防措施进行综合处理,评估结果非常重要,可以收到评估报告,下一个北京刑事律师网小边为您组织车祸残疾鉴定程序我们一起往下看问题的答案。
一、车祸残疾鉴定程序
交通事故发生后,残疾鉴定申请流程如下:
(一) 当事人向合格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中心申请鉴定;
(二) 受理申请后,被鉴定人到鉴定中心进行残疾鉴定;
(三) 鉴定结果确定后,领取残疾鉴定报告。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范》第七十六条规定,残疾评估和财产损失评估由当事人委托合格的机构进行评估和评估。涉嫌犯罪的财产损失较大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根据《司法程序通则》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委托人委托评估的,应当向司法评估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评估材料,并对评估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司法评估机构应当检查和记录评估材料的名称、类型、数量、性状、保存状态、收到时间等。
二、交通事故发生后理赔流程
(一) 致电承保保险公司;
(二) 保险公司派人到场或到交通部门了解事故情况;
(三) 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等文件;
(四) 保险公司确定车辆损坏后,评估费用;
(五) 保险公司审核索赔单据;
(六) 批准后,携带相关材料领取理赔款。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立即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应当及时通知具体的赔偿程序和其他有关事项。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材料之日起5日内核实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并通知结果。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
三、如何划分车祸责任赔偿
(一) 因一方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 因双方或以上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同等和次要责任;
(三) 各方均无道路交通事故过错,属于交通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负责。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标准。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车祸残疾鉴定程序对于问题的详细回答,在生产鉴定过程中,需要根据交通事故的原因和一些相关因素进行综合处理,确定实际责任。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北京刑事律师网网站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