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最新规定主要是将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年龄降低到12岁。对于12岁以下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故意伤人罪,情节特别恶劣,如导致他人死亡的,经人民检察院起诉后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一、刑事责任年龄下调的最新规定
刑事责任年龄已降至12岁,12岁以下,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起诉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16岁以上的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十二岁以下十四岁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造成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起诉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十六岁以下不受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管教;必要时,依法进行专项矫正教育。
二、刑事责任年龄的阶段有哪些
刑事立法中的重要问题之一是确定刑事责任年龄,因为刑事责任年龄是追究刑事责任的主要要素之一。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责任年龄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十六岁以上的人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完全承担刑事责任;
二是十四岁以下、十六岁以下的人,犯刑法规定的八类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处于相对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
第三,14岁以下的人不承担刑事责任,完全不承担刑事责任。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则是什么?
1.从宽处理的原则
2.死刑原则不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18岁以下的人和审判期间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规定,未成年人不论犯何罪均不应判处死刑。
3.教育、影响和拯救的原则
4.分案处理原则
案件处理是指未成年人案件与成年人案件的诉讼程序分离、关押和执行。
诉讼程序分离是指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犯罪或者涉及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处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照顾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可以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人民检察院处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起诉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不妨碍案件审理的,应当分别处理。”
综上所述,今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刑事责任年龄进行了初步草案,具体下调仍不得而知。我们可以知道,随着社会的发展,年轻一代的思想越来越早成熟,以前的法律今天并不完全适用。以上是北京刑事律师网小边为您整理的刑事责任年龄下调的最新规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