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诽谤侵害的是他人或企业的名誉,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让人很是气愤。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因此接下来将由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造谣是刑法第几条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造谣是刑法第几条
《刑法》第246条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造谣传谣判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均对网络谣言有相关规定,条文如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在实践中,散布谣言,包括网络谣言。
传播网络谣言被纳入刑法:四种情形最高判七年。
从2015年11月1日起,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传播虚假消息,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将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
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中增加规定:编造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3年9月,两高公布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2015年8月29日,历经三次审议和多次修改后,刑法修正案(九)获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四种情形的网络谣言入刑,在依法治理网络谣言方面又有更严厉的举措。
三、不明知而转发的构成诽谤罪吗
不明知而转发的不构成诽谤罪。
“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在网络上发布转发的,即使对被害人名誉造成一定的损害,也不构成诽谤罪。
气愤使人盲目,如果被造谣、诽谤,要勇敢积极的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积极搜证,掌握对自己有利的事实。以上便是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造谣是刑法第几条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北京刑事律师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