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对于“监视”这一词并不陌生,那么对于刑法里面的措施监视,很多人还是比较陌生的,那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是对还是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吗
监视居住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权利是属于哪个机关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权利是属于公安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指无固定住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监视居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和会见他人,在传讯的时候应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刑事强制措施包括监视居住吗
刑事强制措施包括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从上面的文章我们知道,监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是错误的,我国刑法规定,监视最长是不可以超过6个月,以上就是由北京刑事律师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是对还是错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北京刑事律师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