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人民法院对于死刑判决都非常限制,只有一些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很大的犯罪会被判处死刑。那么死刑立即执行怎么执行?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死刑立即执行怎么执行
(一)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
1、执行死刑命令的签发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2、执行死刑的主体及期限
执行死刑命令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第一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7日内执行;
在死缓期间故意犯罪,最高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法院执行。
3、死刑犯会见近亲属
第一审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
罪犯申请会见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的,法院应当通知其近亲属。
罪犯近亲属申请会见的,法院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会见。
二、死刑立即执行的标准有哪些
死刑是一种最严厉的不可逆转的刑罚方式,死刑的执行更加要谨慎。在司法实践中死刑的执行也是慎之又慎的,但是也有些死刑是立即执行的。
(一)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二)依法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四)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死刑判决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经第二审程序不同意判处死刑而改判为死缓的,则同时为核准程序,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无需再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三、怎么区别立即执行死刑和死缓
我国的刑罚包括了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在我国,死刑分为“死刑缓期2年执行”和“死刑立即执行”两种。今天我们来聊一个很多人都常常问到的问题:死刑和死缓的区别。首先含义不同。死刑又被称为“死刑立即执行”,而死缓的含义是“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其次,对于被执行死刑的确定性不同。死刑对于“将要被执行死刑”这件事是相对确定的,而死缓则是不那么确定,因为按照法律的规定会出现至少3种结果,被最终执行死刑显然不是唯一的结果。另外,两者的普及率不同。死刑作为人类最古老的刑罚之一,存在或曾经存在于很多国家的刑法里。而死缓是我国独创的一个死刑执行制度,只规定在中国的刑法里。以上只是死刑和死缓的部分区别。
总而言之,死刑立即执行只能够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交给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以上就是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死刑立即执行怎么执行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刑事律师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