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坦白从宽,但现实中,有些犯罪分子在法院审判时,所做的陈述与在侦查机关给的口供不符。那么翻供不成功会判的更重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翻供不成功会判的更重吗
若翻供不成功法官会根据翻供者的态度给予重判。翻供通俗的来说就是要改变自己原来的供词,使形势对自己有利。翻供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出于逃避罪责或推卸责任的翻供;
(二)出于掩盖他人罪责的翻供;
(三)出于澄清事件真相的翻供;
(四)纯粹出于对自己的口供笔录的更正的翻供;
(五)抱着不翻白不翻的侥幸心理的翻供。如果翻供不成功,翻供者必然面临“认罪态度不好”甚至“认罪态度恶劣”的指控,给自己被从重处罚 “加分”。在现实生活中翻案不成功会被重判的情形多发生在国家工作人员上。经检方指控,国家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行为且情节严重。一般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并没收财产。
(一)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
(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因此,提醒那些给出口供的人,一定要保证口供的真实性,既不能“冤枉”自己,也不能“冤枉”别人。要知道,翻供成功是很难的事情。同时,也提醒那些欲翻供者,慎重翻供,不能儿戏视之。
二、翻供是什么意思
翻供,顾名思义,就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推翻、改变原来所作的认罪供述的行为总称。它包括否认型翻供和辩解型翻供两 种形式,前者系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全部或部分地推翻原供认的犯罪事实;后者系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虽不否认事实,但提出一些足以影响犯罪成立的新辩解,这些辩解事实上已导致原供的改变。从性质上讲,翻供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其原作的有罪供述的自我否定。通俗的来讲就是推翻原来的供词。翻供的产生原因:
(一)刑讯逼供、诱供引起被告人翻供
(二)家属、律师通风报信引起被告人翻供
(三)在得知包庇他人的后果后引起被告人翻供
(四)逃避惩罚的侥幸心理引起被告人翻供一些被告人在实施犯罪行为后,一旦被司法机关捕获,其心理防线很快被突破,从而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他们被羁押后,经过一段时间适应期,对司法机关的审讯有了一定的应付经验,或者同案犯利用放风等接触机会进行串供,被告人在侥幸心理的驱逐下而推翻以前的真实供述进行翻供。
三、翻供了还构成自首吗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所谓翻供,实则就是推翻、改变原来所作的认罪供述的行为总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翻供不成功不会判的更重,罪行法定是审判的基本原则,但是坦白自首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是更加有利的。以上就是由北京刑事律师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翻供不成功会判的更重吗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北京刑事律师网律师。